日前,证监会就宜宾商业银行港股上市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就股东是否占用资金、控股村镇银行情况补充说明。
一是要求说明宜宾商业银行股东是否存在占用本行资金、违规借款等情形,以及关联交易的收入占比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关联交易对业务独立性的影响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是要求说明宜宾商业银行控股的村镇银行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相关风险管控化解处置措施等。
三是要求说明宜宾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经营和合规风险,若存在风险,是否已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
四是要求说明宜宾商业银行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今年6月,宜宾商业银行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拟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联席保荐人为建银国际、工银国际。
招股书显示,宜宾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6年12月,分支机构包括38家分支行及一家总行。截至2022年末,宜宾市商业银行总资产为804.13亿元,以总资产计是宜宾市最大的银行;同时期以注册资本39亿元计是宜宾市最大的城商行,在省内仅次于四川银行。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宜宾市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3.74亿元、16.21亿元和18.6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15亿元、3.28亿元和4.33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65%、2.27%和1.77%,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71.21%、198.35%和213.40%。
股东方面,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发展控股集团为宜宾商业银行并列第一大股东,均持股19.99%;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分别持股19.987%、19.98%。
目前,四川省有上市银行两家,A股成都银行和H股泸州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有望成为四川省第三家本土上市银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