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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7:04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网  


【资料图】

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实施《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到山城区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副主任尚欣、李杰,副市长林鸿嘉,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

史全新一行先后来到山城区枫岭公园、馨苑二区、长风市场、朝阳南社区、爱情小巷等处,详细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认真检查相关条例实施情况,并深入征求市民、商户意见建议。史全新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两个条例高度重视、落实有力;山城区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得到群众充分认可。

史全新强调,今年是鹤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大考之年。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加强领导,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收官战。要聚焦短板弱项和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奖惩、集聚力量,深化全民创建、全域创建、全程创建,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效。要把创建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突出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忧心事,让群众真正受益。要持续抓好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外化于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将积极配合鹤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中心大局,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和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强化立法支持,严格执法监督,确保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法规有效实施,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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