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通信”案又一涉案公司处罚落地。
5月21日晚,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众思壮”,002383)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方式,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最终,合众思壮、创始人郭信平、财务总监袁学林、财务负责人侯红梅共计被证监会罚款1250万元。
(相关资料图)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合众思壮提及的虚构专网通信业务,涉及2021年震惊资本市场的“专网通信”大骗局。因该案件,合众思壮在2022年5月1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同年11月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不过,随着“专网通信案”主导者处罚落地,参与此次专网通信造假业务相关公司的罚单将陆续披露。
此外,知名篮球运动员姚明曾是合众思壮股东,后将相关持股转让给其妻叶莉。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叶莉为合众思壮第八大股东。
涉“专网通信” 大骗局
《行政处罚书》内容显示,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多种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利润。
其中,虚构专网通信业务,则涉及隋田力(隋某力)的“专网通信”大骗局。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合众思壮将与隋某力共同投资的联营企业北斗导航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以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为名,与隋田力实际控制的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验收交付等事宜,与隋某力指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
然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以为北斗导航及其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为名,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实际却不承担加工角色,不提供任何有附加值的技术,而是作为出资方,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订单量,利润空间提前确定且基本恒定。证监会认定,专网通信业务对合众思壮而言没有业务实质,但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通导一体化业务,以虚增2017至2020年收入金额9.3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27亿元。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年中,因“专网通信业务”出现重大风险,多家上市公司先后暴雷,系列事件均关联着名为“隋田力”者所控股的公司。隋田力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宏达”,002211)实际控制人。作为“专网通信案”主导者,针对隋田力及ST宏达处罚已经落地。今年4月,证监会最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责令宏达新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罚款和警告。
值得关注的人是,是隋田力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了ST宏达。在ST宏达的罚单中,证监会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定性为“专网通信造假业务”。
除了隋田力控制的公司外,数家企业参与此次专网通信造假业务,其中就包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气”,601727)、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海宜”,002089)、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乐科技”,已退市)、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众思壮。上述公司均在去年底,陆续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行政处罚书》内容显示,除了与隋田力的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外,合众思壮还将这一套“玩法”引入了子公司业务当中。
具体而言,合众思壮利用其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思壮”)参与雷达相关业务,以开展雷达、服务器等相关产品贸易的名义,虚构生产业务流程,虚构软件加载模块,并与虞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形成空转循环贸易业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作为出资方,却不提供技术、不参与生产、不经手货物,不直接与客户、供应商接触联络,相关业务只有合同、单据、发票配合走单和资金流转,没有实物交付,缺乏业务实质,而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军工集成产品业务,以虚增2017年至2019年收入金额6.0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4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057万元。
此外,合众思壮的造假手段还包括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
2017年,宁波和创智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创智建”)向深圳思壮购买了合众思壮企业级即时通讯软件A1.0.0.5,2018年,和创智建又委托深圳思壮研究开发移动互联高精度模块研发项目。和创智建两次支付的款项,实则来源于合众思壮。和创智建作为承接专网通信业务的代工厂,本身并没有采购软件及技术服务的应用需求,合众思壮虚构该业务是为了结算和创智建的部分专网通信业务利润。合众思壮通过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虚增2017年收入和利润总额3359万元。
2017年至2018年,合众思壮以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向和创智建支付专网通信业务采购款,和创智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后进行贴现获得现款。由此产生的贴现费用应由合众思壮承担,但合众思壮为了调节利润,未及时将贴现费用入账,而由和创智建先行垫付贴现费用。
最终,多重手段并举之下,导致合众思壮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合众思壮公告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郭信平、袁学林、侯红梅给予警告,分别处以4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罚款。
合众思壮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合众思壮的业务和股东
官网资料显示,合众思壮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较早进入卫星导航领域的公司之一。基于时空信息行业领先的技术能力、专业产品和全球化业务,合众思壮实现了从核心技术、板卡部件、终端设备、解决方案到服务平台的全产业链布局,业务覆盖高精度、时空物联、智能制造等主要方向。
招股书资料显示,2017年,合众思壮发生了两件重要事项:一,姚明签约成为合众思壮的品牌代言人;二,郭信平将0.75%的股权转让给姚明。不久后,合众思壮开启上市进程,2010年正式在深交所上市。
招股书资料显示,合众思壮发行前共有6名股东,分别为郭信平、李亚楠、孟力、姚明、应旻子、李兵。发行后,姚明为合众思壮的第六大股东,持股数为67.5万股,持有市值为3270万元。三年解禁期过,姚明于2013年第二季度,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其妻叶莉,彼时的持股为1053万股,持有期末市值为1433万元。
根据2023年一季度报,叶莉为该公司第八大股东,最新持股数为288万股,期末市值为2134万元。
截至5月22日收盘,合众思壮股价报6.45元,大跌4.87%,市值为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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