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来,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和促进外贸稳增长,相关部门在跨境贸易政策法规上做出了很多的调整。协会在日常工作发现,一些企业由于缺乏对这些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因此不能及时享受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同时我们也发现,有的企业之所以出现违规的情事,也是对相关政策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不了解。为此,我们在协会公众号开办了“法规速递”专栏,请协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来解读政策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
(资料图片)
第四十五期 | 欧盟增加了“碳关税”,企业出口要注意
据德新社报道,欧洲议会近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以多数票通过了3项主要气候法案:包括碳排放交易体系改革(ETS)、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和价值高达867亿欧元的社会气候基金法(SCF)。上述3项法案旨在大幅削减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被外界称为“欧洲史上最大碳市场改革”。当前,欧盟理事会已投票通过了CBAM,这就标志着该法案走完了整个立法程序。 根据CBAM法案,在货物贸易进出口环节中,欧盟将针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或配额,因而该法案也被称作“碳关税”。该法案目前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等领域,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但设置了过渡期,到2026年才开始逐步实施。在过渡期结束之前,欧盟还会评估是否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其他存在“碳泄漏”风险的行业。 根据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欧盟将对从欧盟以外的进口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排放温室气体的企业征收碳排放关税。简单而言,碳关税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根据现在欧洲内部达成的碳关税框架协议,欧盟碳关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多个行业。
欧盟碳关税要求出口欧盟的商品根据其碳排放强度缴纳与欧盟企业同等水平的碳成本,这意味着从2023年开始,进口商将需要按照欧盟生产商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支付的相同价格购买碳排放许可,从而让进口商和欧盟的生产商担负同等的碳税。具体来说,2023年到2026年为过渡期,2026年到2027年正式实施。在过渡期内,需要申报进口商品中的碳关税,有一定的与欧盟碳市场挂钩的免费配额,适用范围也有一定局限;过渡期之后,欧盟碳关税将全面实施,相关的免费配额将逐步淘汰,适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现阶段以制造业为首的行业具有高碳排的特性,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相关气候政策将不可避免地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总成本,削减市场竞争力。 举个例子,自2017-2020年,我国锂电池出口额以每年20%-35%的速度稳步增长;2021年和2022年则分别迎来66.5%和86.7%的爆发式增长。2022年,全国锂电出口总额达3426.5亿元,同比增长86.7%。今年前两个月,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贸易稳步增长,出口总额达到706亿元。如今年10月1日起欧盟将实施碳关税政策,就意味着欧盟市场准入门槛会越来越高,无形中为中国锂电企业“走出去”增加阻碍。此外,根据欧盟《新电池法》,欧盟将针对动力电池企业碳足迹进行评级,并在2027年设定一定阈值,高于阈值的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所以,在国产锂电池出口爆发时增长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外相关法规的调整,企业要提早应对,规避风险。 据欧盟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以贸易额计,欧盟进口的“CBAM钢铁产品”中国排名第一,为151亿欧元;“CBAM铝产品”中国也排名第一,为45亿欧元。欧盟CBAM对我国实质影响最大的行业是钢铁和铝。从去年开始,我国一些公司已经开始研究欧盟CBAM及其算法,从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等多角度测算产品碳足迹,倒逼上游供应商减排并提供碳数据,做好核算模型来应对即将到来的成本风险。
文章来源:天津报关协会
专家委员会主任 翁文洪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邢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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