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1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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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4 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483,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
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步
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83,6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
第三年为 0.6%,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1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
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
的票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
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承销团对认购金额不足 483,6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
责任,包销基数为 483,600.00 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45,080.00 万元。当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
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持有山东路桥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0980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为 1,560,987,803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
,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48,359,402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48,360,000 张的 99.9988%。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
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除可参加
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
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
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
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
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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