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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不等于酒醒! 一男子因醉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2-05 14:41:26   来源:黔西南日报  


(资料图)

近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0月7日晚11时左右,普安县一男子杨某在家独自饮酒至次日凌晨,匆匆睡了一觉后,杨某接到朋友邀请便骑车前往朋友家中。途中,其与一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在勘察现场时,发现杨某有酒驾嫌疑,便让他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和抽血检验,杨某血液中乙醇浓度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醉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车辆上道路行驶,并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酒精在人体内全部代谢完毕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要单凭个人感觉来判断体内是否还有酒精残留,因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也不同,必须等待酒精完全代谢后才能驾驶车辆,还是那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作者:通讯员 谭贤

值班总编 邓伯祥 编辑校对 田倩 版式 刘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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